特别约定:
1.被保险人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99周岁。每位被保险人仅限投保一次。
2.旅行延误险每超过四小时延误,赔偿对应保险金额的50%,最高赔付金额以该分项保险金额为限;(不含延误的则取消该条)
3.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死亡保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死亡保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内容以中国保监会关于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的有关规定为准。
4.年满70周岁以上的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突发性疾病身故责任的保额减半。
5.本保单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符合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含意外医疗、急性病医疗)免赔100元,按90%给付保险金,累计最高给付医疗保险金额同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期限,自保险期满次日零时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90日为限;住院治疗至出院之日为止,但最长不得超过180日。
序号 | 保险责任简述 | 保险金额(单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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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一(10万) | 计划二(15万) | 计划三(25万) | 计划四(40万) | ||
1 | 意外伤害医疗 | 2万 | 5万 | 5万 | 5万 |
2 | 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 | 10万 | 15万 | 25万 | 40万 |
3 | 旅行突发性疾病身故 | 4万 | 5万 | 10万 | 15万 |
4 | 旅行身故遗体送返 | - | 1万 | 2万 | 5万 |
5 | 旅行亲友慰问探望 | - | - | 1万 | 8.5万 |
6 | 旅行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服务 | - | - | 2万 | 5万 |
7 | 急性病医疗每份保额 | 2万 | 4万 | 5万 | 5万 |
8 | 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 | 5万 | 7.5万 | 12.5万 | 20万 |
序号 | 条款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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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下载 |
2 |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旅行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保险条款 | 下载 |
3 |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旅行亲友慰问探望保险条款 | 下载 |
4 |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旅行身故遗体送返保险条款 | 下载 |
5 |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旅行突发性疾病身故保险条款 | 下载 |
6 |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 下载 |
7 |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下载 |
报案电话:400 8879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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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后发现保单有错可以进行退保,然后重新投保。
可以通过查看投保单状态,如果状态为已承保,则证明投保成功,起保日期以选择的保险起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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